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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值班制度
责编:admin
发布日期: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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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学校各项管理不留死角,保证节假日学校财产的安全,学校每天安排干部和教职员工参与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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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教职工都有参与值班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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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主要检查学校安全及工作落实情况,重在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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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由1名带班干部,4名值班人员组成(遇到学生放假,值班人员减为1人)。每班每次值班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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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分为日常值班和寒暑假值班,具体内容有:
日常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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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职员签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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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早读、早操、晚自习教师的辅导与学生的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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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生就餐、就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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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午休时间校内安全、节能情况。
寒暑假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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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保安工作情况和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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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值班电话,接待公务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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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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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值班人员由学校安排敬业爱校、责任心强的教职工担任,寒暑假值班由全体教职工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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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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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制度的规定,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记录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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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要按时参加值班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发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的扣除当次值班补助;一学期出现两次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的,取消值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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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佩带值班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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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要详细、准确记录值班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完整填写值班记录表,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值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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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要在值班结束前在值班表上签字,不签字的视为没有值班,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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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的,要协调替班人员,并把替换情况通报给本组值班人员和值班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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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班干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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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的分工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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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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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值班中发现的突发事件,检查确认值班人员发现的异常情况,并将异常情况通报给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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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值班记录表记录情况,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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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住在学校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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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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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带班干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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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值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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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应对需要值班人员检查的工作制定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以便值班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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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与日常值班的干部和教职工,学校按照《郑州市第十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规定的“值班”报酬标准给予补助,休息日值班的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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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与寒暑假值班的干部和教职工,学校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酌情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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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人员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属于处室相应的工作职责范围,不再计发补助。处室可在工作考核方面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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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寒暑假需要继续开展工作的,应由相应处室在放假前将需要开展工作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参加人员报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研究。研究通过后安排相应人员在假期开展工作。学校按照《郑州市第十二中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规定的“加班”报酬标准给予补助。没有经行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加班,学校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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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定期总结,公布值班情况。值班人员发现的情况,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相应处室、个人工作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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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书记为值班工作的主管领导,办公室为值班工作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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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自2015年寒假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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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办公会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工作。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
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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