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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郑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订阅“清风中原”“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微博平台接受廉政教育的通知
责编:郑州第十二中学 发布日期:2015-08-27
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近期,河南省纪委、郑州市纪委分别搭建了“清风中原”、“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同时于去年分别开通了“@清风中原”、“@清风郑州”政务微博。这是省、市纪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是传播廉政理念、发布廉情动态的主要渠道,要求党员干部及时订阅、宣传推介,并呼吁广大群众踊跃支持、添加关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平台由河南省纪委、河南报业集团合办。“@清风中原”政务微博由河南省纪委主办。“清风郑州”微信公众平台及“@清风郑州”政务微博由郑州市纪委主办,设有“权威发布”、“清风资讯”、“清风微评”、“清风警钟”、“清风文苑”等多个栏目。“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将突出原创内容,即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注重弘扬廉洁风尚,着力传递廉政教育正能量。
    二、订阅对象
    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和机关各处室的党员干部都要订阅“清风中原”政务微信、“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同时,倡导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订阅。
    三、订阅方式
    订阅微信公众平台方式:
1、下载微信客户端,搜索微信号:hnsjwwx、hnqfzz进行关注;2.查找公众号:“清风中原”、“清风郑州”进行关注;3.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以上三种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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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阅政务微博方式:
    1.下载新浪微博客户端,搜索微博号“清风郑州”,进入后点击关注;2.扫描二维码,进入后点击关注。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四、有关要求
    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推介“清风中原”政务微信、“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微博平台。要倡导订阅后通过转发微信、朋友圈分享等方式,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订阅,不断扩大“清风中原”政务微信、“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微博平台覆盖面,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局属各学校(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处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填报《“清风中原”、“清风郑州”政务微信微博平台订阅登记表》(附件),于8月2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报教育局纪委,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zedujiwei@163.com。
2015年8月12日
      (联系人:司洛有联系电话:66964270)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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