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中层干部工作考核方案
责编:admin
发布日期:2014-09-15
一、中层干部是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骨干,中层干部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学校工作的执行和落实。为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干部大胆、创新地开展工作,以实际工作为考核依据,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方式: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积分制考核办法,满分100分。
三、考核内容:考核分为常规工作考核(50%),工作对象评议(50%)和绩效创新奖励三个方面。
(一)常规工作考核:基于干部工作规则,对干部本人及其所负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主要考核日常工作中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情况,权重比为50%。
(二)工作对象评议:考核工作对象对干部工作情况的感性认同度,权重比为50%,其中群众优秀票数占20%,领导评议占20%,中层互评占10%。工作对象评议每学期(或每年)进行一次。
(三)绩效创新奖励:考核干部开展工作的效果和积极、主动、创新开展工作的能力,该项不设权重,不封顶。
四、考核细则
(一)常规工作考核
1、工作考勤:各种集会、活动、工作中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的,每项、次扣1分,出现旷工现象的每半天、次扣5分。
因公外出不能正常上班或参加集会、活动的,由主管领导向负责考勤的部门说明情况。
2、不能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项、次扣1分,经督促仍不能按要求上报的、上级反馈没有及时上报的扣2分。
3、不能按时完成有关工作(根据学校期历、规划、计划或工作要求)的扣1分,因此致使学校工作计划推后,或影响其它部门工作开展的,或受到师生投诉的扣5分。
4、综合性工作中(以总结为准),所属部门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受到主管领导批评的扣1分,经督促仍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因此影响学校整体工作的,扣5分。
5、所属部门负责的工作计划非客观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或非客观原因调整工作计划的扣2分,因调整影响其它工作的扣3分,被取消的扣5分。
6、在实际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扣10分。
(二)工作对象评议
1、群众评议以群众的优秀率为计算依据,按比例进行折算。
2、领导评议低于12分、中层互评低于3分的,要说明工作不足的地方,以帮助其改正,否则不计入评价。
(三)绩效创新奖励
1、学校鼓励干部带课(包括社团课等),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每上一节课奖励0.1分(每学期最多5分)。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中层干部每带一期班主任奖励1分。
3、在日常工作中,因个人或负责部门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或学校正式表扬的(行政会、教工会、检查情况反馈等),或主管领导在书面工作总结中提出表扬的每项奖励1分;同项工作多次、多人表扬只计1次。
4、在综合性工作中,承担牵头组织任务的,或所属部门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奖励1分。
5、大胆、积极、主动、创新地开展工作,使工作在原来基础上获得提高受到校领导肯定的,奖励1分;带动其它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受到校领导肯定的,奖励5分。
6、在实际工作中,能主动思考,为学校建设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的,奖励2分;建议被学校采纳的,奖励5分;建议采纳后形成工作规范,推动学校工作良性改进的,奖励10分。
五、考核实施
(一)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书记任监察,副校级领导参加的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
(二)由办公室负责考核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三)由校长(书记)每月宣布一次考核情况。
六、考核效用
(一)中层干部每学期的日常考核得分、绩效创新得分与工作对象得分之和形成中层干部的工作考核得分。
(二)每学期考核小组要根据考核得分,结合平时对干部的了解,为每个中层干部撰写一份考核报告。考核报告要肯定优点,提出不足,以促进个人成长。考核报告经个人签字后存入个人发展档案。
(三)每期考核得分的排序确定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级。两个学期的考核数据组成年度考核数据。只有本人同意才能将高等次的考核等级顺延给后面的人。
七、附则
(一)所有的扣分和奖励性积分,都必须有具体的准确材料。
(二)本方案在征求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后进入试行期,试行期六个月。试行期内,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条款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