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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委员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责编:十二中党建办 发布日期:2021-11-12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特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学习主体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学习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均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具体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三、学习要求

1.要按照既重全面系统,又重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题学习、重要会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2.要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特别书记要带头起“头雁”效应,牢固树立“抓发展先抓党建、抓党建先抓基层”的理念,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责任意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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