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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会员享受相关待遇的规定
责编:工会 发布日期:2021-11-26

 为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会员福利待遇的政策,依据河南省总工会《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切实为教职工提供热心、贴心的服务,营造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氛围,经学校研究,对本校工会会员享受相关待遇作出如下规定:

一、婚事 

教职工结婚,教职工本人通知学校工会,享受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二、生育

教职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子女者,教职工本人通知学校工会,学校按新生子女数每人享受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三、生日祝贺

    教职工过生日,享受价值200元的生日蛋糕祝福。

四、生病住院

教职工生病住院,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去医院探望,学校送1000元慰问金(一年内仅限一次)。

五、丧事 

1.教职工去世,由学校工会协助家属料理后事,学校送慰问金2000元。

2.教职工直系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教职工本人告知学校工会,学校送慰问金1000元,省内者前去吊唁慰问。 

六、离退休

教职工光荣退休,学校赠送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七、本规定自2021516零时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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