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 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现向 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从教。严格落实“双减” 政策,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 学水平,真正为学生和家长减负。
(二) 忠于祖国, 忠于人民, 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教师 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自觉遵守《教师法》、《新时 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 为处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自觉学法、用法和维 护法律法规尊严。弘扬先进文化,传承民族精神,不发表、不传 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规范从教行为
(四)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 按照教学计划上好每一堂课, 坚 决杜绝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行为。
(五) 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 为,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六)努力做到“减负”不减质,“减负”不减责,认真打 磨教学环节,在备课环节下真功夫,真下功夫,切实提高课堂教 学效率。
(七) 坚决杜绝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坚决杜绝要求 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坚决杜绝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三、 坚守廉洁自律
(八) 坚决杜绝索取或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参加学生和家 长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行为, 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 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九) 不组织、不推荐、不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和补 课,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十)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 气影响,不接受社会各种培训机构的聘请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 性活动。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