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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二中学图书馆安全制度
责编:12中图书馆 发布日期:2021-11-19

 

郑州十二中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⒈ 我校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图书馆馆长应在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

    ⒉ 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⒊ 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⒋ 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建立设备档案。   

⒌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⒍ 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⒎ 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⒏ 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⒐ 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阅览室安全制度

 

1、本室只对校内读者开放。入室者应衣冠整齐、举止有礼。

2、模范执行校、馆各类安全制度,加强防污、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3、读者应严格遵守软硬件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开关设备。

4、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桌椅、门墙、家具、设备等不得刻划,涂写和随意搬移。

5、读者离馆时,必须经值班教师对微机设备检查完好后方可离开。

6、确保安全用电,严禁违规作业。下班时应断电、关窗、锁门。

7、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和危险品带入室内,违者重罚。

8、读者对微机设备所造成的污损、损坏、感染病毒、偷盗以及利用因特网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电子邮件者,将按照学校规定处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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