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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借书守则
责编:12中图书馆 发布日期:2021-11-19

 

图书馆借书守则

本馆全天开架向师生开放。为了更好地为读者服务,特制订本守则。

一、 凭借阅证换牌进入图书馆(请勿将包袋带入馆内),

言谈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大方。

二、 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

乱丢果壳纸屑,禁止吸烟。

三、教工每人每次限借五本,教学用书借阅期限为一学期,非教学用书借阅期限为30天;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阅期限为二周;如需续借,须及时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到期不办者,以逾期还书处理;逾期还书者,一月内不得借书。

四、为了保持馆内图书排架顺序,请翻阅后将图书放回原处;未办妥借书手续,不得擅自带书出馆。

五、 人人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内任意批点、涂改、污

损、裁剪、损毁。借书时请仔细检查图书是否破损,如有破损,请在办理借书手续前与管理人员联系,经修补处理后再借。还书时如发现图书损坏,按有关制度赔偿。

六、 教工调离学校或退休,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必须还

清所借图书资料。

七、 为保证馆藏文献资料的整理清点工作有序进行,每学

期结束前,务必还清所借图书资料。

八、 所借图书遗失或长期不还,按有关制度赔偿。

九、 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劝

导,配合服务人员共同维护馆内秩序。

十、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义务进行制止和批

评,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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