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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二中学2015-2016学年上期学生评优方案
责编:政教处 发布日期:2016-01-27
为了积极探索多层面、更客观的考核和评价学生的多元化德育评价模式,激发学生兴趣,激励和鼓舞学生的上进心,努力实现“培养弘毅之士”的核心办学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以民主推选为前提,各类奖项由班级负责推荐,政教处结合年级意见认真审核,按择优原则评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二、评选时间及要求
各班级要严格执行评优条件,增加推选工作透明度,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在班级内公布推荐名单。评优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周四)晚自习周五早上9:00前由班干部务必将评优结果上报政教处。
三、奖项设置及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每班2名)
  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工作有成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优秀团员(每班2名)
热爱团的工作,思想品德好,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文明学生(每班1名)
讲文明话,做文明事。积极参与“温暖寒冬”等活动,并在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表现进步奖(每班1名)
敢于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自律并积极进取的学生。
5、文体明星奖(每班1名)
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运动会中破纪录的同学优先申报。
6、孝顺父母奖(每班1名)
知书达理,明礼诚信,在家里孝敬父母和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并能积极感染周围同学。
7、尊敬师长奖(每班1名)
知书达理,明礼诚信,在校内外见到老师和客人主动问好,尊重前辈,无顶撞老师行为,并能积极感染周围同学。
8、助人为乐奖(每班1名)
乐于助人,团结友善。关心身边同学,对有困难的同学能主动帮助。关爱弱势群体,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9、校园奉献奖(各班根据情况,有则推荐,无则不推荐)
思想品德好,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的公益活动(因违纪参与公益活动的学生除外)。
10、三好学生(占班级总人数的10%)
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郑州市第十二中学 政教处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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